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灌南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98号)和《省教育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2018〕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的总体要求,整合资源,健全机制,构建学校课后延时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示原则。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要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自愿参加原则。课后延时服务要以家长自愿选择、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三)循序渐进原则。教育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中小学校场地、设施等资源状况,结合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积极稳妥推进课后延时服务。有条件的乡镇中小学参照城区学校课后服务模式进行试点并逐步推行。
三、服务安排
(一)服务范围。课后服务的范围为小学、初中的学生。
(二)服务时间。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当日18:00。同时针对我县留守儿童较多实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利用周六时间开放学校资源,为学生开展基础知识学习和特长训练。
(三)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对象是县内各中小学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习有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个别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指导帮助。
(四)组织方式。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生就读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具体活动安排由学校负责,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也可与具备资质、规范的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提供服务。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五)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1. 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优先辅导帮助。鼓励利用“名师空中课堂”“云海在线”等面向学生开展个性化学习辅导。
2. 参加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可依托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部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
3. 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4. 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
5. 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四、收费标准
课后延时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由县物价、教育部门据实核定收费标准,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是国家推进的教育民生实事项目,各相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县教育局要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确保课后延时服务稳步实施。
(二)规范过程管理。各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在家长自愿报名的前提下,制定包含课外服务内容、时间、人员和安全措施等内容的学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各学校的实施方案于每学期开学后报县教育局备案。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学校严禁以服务为名增减教学计划或授新课,严禁以服务为名开展营利性活动;各校所收取的费用仅限用于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教职工的酬劳,对因开展课后延时服务而产生的管理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强化安全检查,制定并落实门卫登记、考勤、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教育部门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和学校考评范围,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切实保障课后延时服务质量。要加强收费管理,严禁学校借课后服务进行违规收费,各校要严格按照财务规定,确保课后服务费用专款专用。对乱收费、乱发补贴、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